22日20时许,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与桃园路交汇处的苏豪商业广场发生火灾,数百人被困。23日,记者从广东省消防总队了解到,虽然因救火及时大火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消防设施维护存在弄虚作假嫌疑,消防栓上维护“正常”的标记日期竟超过维护封条日期3个月。
据了解,起火建筑共30层,高98.4米。大火首先从地下一层的配电房竖井管道烧起,并迅速通过竖井管道向上蔓延至六楼。
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迅速调集8个中队23辆消防车187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现场指挥部组成了30多个搜救组,对着火建筑各楼层进行了挨家挨户的搜索,七楼以下往楼下疏散,八楼以上往楼顶天面疏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奋战,大火被扑灭,201名被困群众安全脱险。
经查,苏豪商业广场最初的着火点配电房位于地下一层的一个狭窄的通道中。商厦的室内消火栓箱上,苏豪名厦管理处维护队进行了贴封,贴封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奇怪的是,维护检查表的时间竟填到了2009年10月,并标有“正常”字样。在前日的灭火救援行动中,该建筑室内消防栓水压严重不足,完全失去了扑救火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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