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1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地广电局发出“41号”令,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IPTV业务的地区,要求限期停止相关业务。电信运营商在IPTV领域的强势出击,已经触碰到广电系统的根基,广电系统出于利益保护出招保底,致使三网融合陷入僵局。与此同时,网络牌照花落广电系,使电信运营商不得不依靠与广电企业的合作才能开展相关网络业务,部门矛盾逐步激化;网络电视牌照限制在几家国有广电企业,使得民营内容提供商与家电厂商难以进入产业链前端,国进民退之忧在网络电视领域真实呈现,创维与迅雷合作开发的“酷开网”,就因迅雷不具备提供内容资源的资质,被广电总局封杀。
节目资源贫乏,内容监管存在漏洞。处于初创期的网络电视,可供用户点播的节目数量非常有限,且多数存在严重的同质化现象,网络电视强大的互联网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致使其形同虚设。另外,根据网络电视交互式、双向化的节目特性,应该有大量的互动节目供用户收看,然而经营者只是简单地对影视作品进行压缩转换,互动性无法凸显,用户体验也远远未能达到。2010年5月19日,谷歌推出了既可以为用户提供现有电视体验,又增加了互联网功能的GOOGLETV。它会为用户设计新的电视界面,又可以进行网络搜索,也可以下载网络视频,登录社交网络,进行网络游戏等多功能应用。这一产品拥有的海量资源,将会对国内电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产生刺激效应,用户会以此为标杆来衡量国内现有网络电视的封闭内容,而如何解决这一存在的业务落差将成为国内网络电视产品迅速成长的关键考验。
到目前为止,网络电视业还缺乏规范的内容审核制度,更缺乏专业部门对内容进行全面和实时监控,这让一部分经营者有了可乘之机。为吸引用户,降低成本,他们不惜播出一些对社会有负面影响的内容,如电视厂商自建内容平台涉黄、网络电视内容侵权等。网络电视作为三网融合时代下的新兴发展业务,也难逃淫秽、盗版内容的污浊与毒害。
可持续性盈利模式尚不清晰。纵观国内,寻找新媒体的商业模式是困扰业内多年的难题,网络电视虽在起步阶段有优势,但在可持续性上却尚不明朗,尤其是在网络电视的产业链上,尚缺少一个专业的运营商环节。从用户转化率来看,网络电视起点问题的解决,依托的是电视机的市场营销,而非其互联网功能。而依据目前的电视营销市场,从网络电视机的用户转化为网络电视用户的比率还较低,这将是影响网络电视产业可持续性运营收入的关键;从支付渠道来看,网络电视目前提供的内容主打“免费牌”,以集聚用户做高人气,未来必然走向收费,支付渠道的缺失成为其盈利模式的软肋;从业务收入来看,网络电视通过家电卖场进行全国性分散销售,在收费体系上,无论是家电厂家还是牌照商都很难采取固定月费模式;从消费市场来看,现有的网络电视产业只针对网络电视一体机的新增市场,而国内尚有数亿个不具备网络电视的存量市场,如何实现存量保值、增量分成,还尚待网络电视各运营商在业务的初步深入中探索更完备的盈利模式和合作方式。
时代助推:网络电视如何突出重围
出台相关政策,打破行业壁垒。三网融合为网络电视的产业化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网络电视巨大的增长潜力也为三网融合集聚了示范效应,体制的变革势在必行。2010年7月,国务院正式下发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名单,北京、上海等网络电视发展势头强劲的城市都包括在内,三网融合推动着历史的车轮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在政策的利好趋势下,广电、电信等产业相关部门只有着眼于这一大趋势,摒弃门户之见,利益之争,才能共同为网络电视产业化发展出台切实、可行、有利的政策,为网络电视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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